【原住民族土地政策與環境論壇回顧與展望論壇】在政治大學郭明政校長的致詞下展開序幕,政大許多的原住民學生不但在運動、歌唱展現活力,更也在學業上展現顯著的實力,不但多位學生考上公費留考,未來更可能成為學術與社區的橋梁。校長不僅強力支持政大民族系與地政系合辦的原住民土地碩士專班成立,同時期待政大未來推動的地方創生遇到原鄉產業與土地議題時,有更多原住民土地人才貢獻研究的能量。而地政系系主任林老生主任及民族系王雅萍主任也表示,從兩系專長及將來師資、技術資源的跨領域合作深化,期待原住民土地議題能更受到社會重視。
場次一:土地歷史與文化生態
【詹素娟 副研究員/流轉的「祖遺地」──東台灣平地原住民的土地變遷史】
詹老師首先提到,作為一位歷史學者,回顧歷史才不會誤用歷史,並且針對東台灣平地原住民的土地問題,來談東台灣原住民土地變遷的特殊性。清朝儘管在開山撫番後番社、民莊並立,但19th後半葉仍舊是以原住民族為主體,大部分土地並無納入國家體制。但在日治時期從外番地劃歸到一般行政區,以及移民適地的調查後,政府系統的測量、清丈,將花東土地區分成4種類型,而其中「土著部落整理區域」就是花東原住民族土地從「共有」到「分割」的開始,原先族人使用的土地範圍縮小集中到部落周邊,並形成兩種路徑,移民預定地、河川地與造林適地等收歸官有,而私有地的開放也造成1920年代即開始進入市場體制買賣與出租。之後三七五減租及耕者有其田政策亦對原住民土地集體權造成不小的傷害。最後詹老師說,釐清細節與建構是我們能做的,原民土地變化不是孤立的個案,是台灣歷史發展的特性,應謹慎看待。
【康培德 教授/地名標準化下的族語地名:以花蓮縣標準地名為例討論民族地理知識的教育推廣】
康老師提到「地名權」內涵著某種象徵性的意涵。聯合國近期推動地名標準化,認為地名是人類重要的無形文化資產,地名體現了背後族群文化與象徵的意義。台灣也在國內法中推動,顧慮到「地方風俗條款」,若不是依照標準國語發音命名,如果有特殊歷史傳統與特色,可以一齊習慣登錄為標準地名。但在機關審議會議所決議公告的標準地名與譯寫,教育部的規定就比較保守,認為地名如果是用國語發音漢字,依其中文譯音使用原則,採用漢語拼音, 反客為主,變成以漢字為主。地名標準化後族語地名的法制化,對民族語言與民族地理知識教育推廣的影響是值得我們關注的問題。